电子数据司法鉴定
电子数据、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就是指采用技术鉴定的手段,取得最具证明力的电子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。通常在刑事诉讼、民事诉讼、执法机关、司法审计、财务审计、公司调查、金融行业、保险行业等需要电子数据取证专家对电子数据进行专业的鉴定。能够提供对证据的固化、查找、提取、分析、恢复等,并保证取证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、有效性,成为定案、起诉、审判的依据。
湖南励胜司法鉴定所是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,我所现有执业司法鉴定人6名(教授1名,高级工程师1名,工程师4名),鉴定人助理10余名,内勤3名;我们始终坚持“公平正义、诚信执业”指导思想,秉承“科学、客观、公正、独立、高效”的鉴定工作方针,竭诚面向全社会提供优质、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。
目前,我所鉴定业务范围为电子数据鉴定、声像资料鉴定;现有办公面积230余平方米,分别设立电子数据鉴定室、声像资料鉴定室及专业检测实验室、电子数据恢复实验室,设备齐全、技术先进。
电子数据、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就是指采用技术鉴定的手段,取得最具证明力的电子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。通常在刑事诉讼、民事诉讼、执法机关、司法审计、财务审计、公司调查、金融行业、保险行业等需要电子数据取证专家对电子数据进行专业的鉴定。能够提供对证据的固化、查找、提取、分析、恢复等,并保证取证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、有效性,成为定案、起诉、审判的依据。
电子数据,是2012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修正时新增的一种证据形式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116条规定: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、电子数据交换、网上聊天记录、博客、微博客、手机短信、电子签名、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。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,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。
2020年5月1日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〈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〉的决定》规定,电子数据包括:
1:网页、博客、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;
2:手机短信、电子邮件、及时通信、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;
注册信息、身份认证信息、电子交易记录、通信记录、登录日志等信息;
4:文档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、数字证书、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;
5: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、处理、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。
包括:软件开发鉴定、应用软件、系统软件鉴定、系统集成鉴定等。软件功能进行测试、评估与分析,鉴定工程与合同、相关标准的符合程度。
包括:图片/录像真实性鉴定、图片/录像处理、图片/录像同一性鉴定、图片/录像内容分析。
安全事件的固定、分析与鉴定,病毒木马分析,网络入侵事件入侵源的分析与鉴定。
采用只读设备固定存储介质。介质包括但不限于:硬盘、软盘、U盘、光盘、CF、SD、MMC、Memory Stick、智能卡、手机等。
根据委托人的要求,由鉴定员对指定网页内容进行固定、分析,并出具鉴定报告。
根据委托人的要求,由鉴定员对指定邮件进行固定分析,并出具鉴定报告。
根据委托人的要求,由鉴定员对指定即时消息通信记录进行固定分析,并出具鉴定报告。
采用技术手段,检验与分析存贮介质,提交鉴定报告
代码分析、含逆向分析。
对软件的部分或全部功能进行检验鉴定。
数据库是否一致或是否被修改进行检验鉴定。
协助调查硬件、软件是否侵犯著作权。包括:硬件、软件开发的相似性分析鉴定,硬件、软件开发的自主性认定。
对计算机的开关机时间,相关应用程序的运行记录、IE浏览记录、USB插拔记录等进行检验鉴定。
根据已知的内容搜索网络上的网页、邮箱、视频 、音乐、电子书等特定电子信息,固化当时的访问页面,并将相关文件下载保存。
针对网络游戏开发/运营商、互联网音像出品/发行商、互联网商标专利权利方、自主产权软件企业、网络出版物权利人/出版商、新闻评论单位等提供知识产权保护。
密码破译/计算机系统操作行为分析/电子邮件真实性(完整性)鉴定/电子文档真实性(完整性)鉴定/限时通信真实性(完整性)鉴定/数据库真实性(完整性鉴定/软件相似性鉴定/软件功能鉴定/文件一致性鉴定/存储介质数据固定/电子数据搜索、提取/电子数据恢复/数据库数据恢复/电子文件修复/储存介质物理故障排除/手机物理故障排除/手机机身数据获取/芯片数据获取/网页数据获取/网盘数据获取/网络数据包获取及分析。
录音资料中语音同一认定/语音比对样本录制/录音内容辩听/录音资料的真实性鉴定/录音资料的原始性鉴定/录音资料的降噪及信号增强/语音人身分析/录音资料的同源性鉴定/窃听器材鉴定/视频资料(人像、车辆、物品)同一认定/视频比对样本录制/视频资料的原始性鉴定/视频资料的模糊图像处理/录像器认定/视频资料同源性鉴定/视频资料中车速鉴定/图片资料中(人像、车辆、物品)同一认定/图片比对样本摄制/图片资料的真实性鉴定/数字图片资料的原始性鉴定/图片资料等额模糊图像处理/照相器材认定/图片资料的同源性鉴定/窃照器材鉴定/计算机人像组合工模拟画像。
本所始终坚持科学、客观、独立、公正的原则,以热情的服务态度、规范的操作程序、快捷的办事效率、优质的司法鉴定质量满足司法机关及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的需求,努力为司法公正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。